我感覺最近的政治走向越來越極端了,之所以的感觸是因為有個市長的助理因為466元貪污被判刑,但我也不是覺得貪污沒罪,深入了解就是飲料錢加班費沒有算清楚也不是很在意這個尾數小錢,以這個標準的話我自己是不是也觸法了呢?因為很多事情無法避免,我自己的個人記帳都沒辦法做到一毛不差。
不過我想說的是,想一想其實這個東西有點納粹了,說你有罪就有罪,只要對方想陷害你,你總是有罪的地方。如果是這樣,那我也不需要民主了對吧?反正沒什麼區別,我乖乖的我就沒事,但如果我做了極權者不愛的事情,那總是會被搞掉。
那麼我的個性也就是我也不想被搞,想低調,也就是誰統治都沒差了
這世界偉大的人對我來說不是什麼事業成功或取得成功的人,就是那些歷史上為了大多數人的公平權益而努力革命的人